一、基本职能
外事处 , 是在校党委和校长领导下 , 主持学校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现有行政管理人员5人,从事外事行政及国际交流合作方面的工作经验丰富。下设国际交流中心,专门负责外国留学生的汉语言学习。
二、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起草学校外事及国际交流工作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报告。制定学校外事及国际交流活动的规章制度。
2. 负责学校及各院、系与国外大学(或其它单位)开展国际交流的组织工作。
3. 负责学校对外宣传工作和外事纪律教育工作。
4. 负责学校长、短期文教专家的聘请、接待和生活管理工作。
5. 负责学校短期因公出访人员护照、签证、通行证的申报工作。
6. 负责来访学者、外宾团体的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