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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学院学工部(处)字〔2009〕7号

辽东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5]18号),继续推动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深入持久全面地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坚持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基本原则。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对于推进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对于增强学生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大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以稳定的实践基地为依托,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结合不同专业的特点开展不同形式的实践活动,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搭建广阔的平台。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育人为本,牢固树立实践育人的思想,把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作为首要任务。
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社会实践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三是坚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确保每一个大学生都能参加社会实践,确保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社会实践的全过程。
四是坚持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保证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期健康发展。
五是坚持整合资源,调动校内外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良好局面。
四、实施步骤
(一)活动主题
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自行拟定。
(二)活动时间
每年寒暑假。
(三)参与对象
全校学生。
(四)组织形式
以分散活动为主,打破年级、班级、专业限制,以家庭所在地为单位组织若干社会实践活动小组,深入到就近的农村、社区、厂矿、企业等地开展活动。
(五)活动内容
把握好五个结合,即把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感恩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同时,鼓励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的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拓展活动的内容和方式。
五、基本要求
学校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体制和长效机制。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对活动的开展要有计划、有部署、有主题、有内容、有安全预案、有总结、有表彰。学生返校后,或提交调查报告,或写出心得体会,或提供参加实践、实习活动的单位证明,避免走形式,逐渐把社会实践活动变成学生的自觉行动。要积极探索学分认定制度,同时充分发挥班导师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积极指导作用。
每次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将本学院组织开展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报告和优秀实践成果报到学生工作部。学校将对优秀实践成果进行宣传和展示,并汇编成册。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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