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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代数》课程考试方案

一、本课程的地位和任务

《高等代数》课程是辽东学院师范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专业三大基础课程之一,也是整个现代数学的基础。
《高等代数》课程在内容上主要包括多项式理论、线性代数的代数理论(行列式、线性方程组、矩阵、二次型、-矩阵)及线性代数的几何理论(线性空间、线性变换、欧氏空间)。
  二、本课程的总学时、总学分
总学时:162学时,总学分:10学分

三、课程考试方案的确定

(一)命题原则
  1. 考试大纲根据教学目标,对能力层次的要求可以划分为“知识能力、理解能力、简单应用能力、综合应用能力”四个层次,其中知识层:20%,理解层:40%,简单应用层:30%,综合应用层:10%,考试的试题将按照这四个层次、比例进行命题。
  2. 试题内容不能违背数学的概念和原理。
  3.试题的取样应有代表性,并注意考查教学内容中的重点部分。
  4. 试题的数量要恰当,要保证大部分考生能够在恰当的时间内完成对试题的解答,同时试题的难度必须适合大多数被测试者的水平,要按由易到难的顺序编排试题,试题的难度构成一个合适的梯度。
  5. 要保证一定量的试题有多种解法,让部分被试者能充分展示他们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二)试题类型的要求
  试卷满分100分,包括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
  客观性试题包括填空题、是非题、选择题等三类型的试题中至少两种类型的试题。
  主观性试题包括简答题、计算题、证明题等类型中至少两种类型的试题。
  客观性试题占20—40分,主观性试题占60—80分。客观性试题原则上应不超过40分;客观性试可以每小题2-5分计。
  (三)成绩的评定
学生的成绩由平时学习考核和考试考核这两部分构成。学生的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至30%,这部分由平时考核情况和期中考试成绩组成;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至80%。

1.平时考核
  主要包括学生出席,听课,完成作业等情况;阶段性测验成绩;论文。
  (1)考核学生出席,听课,完成作业等情况。
  (2)阶段性测验
  每学期中期,举行一次阶段性测验,就上半学期学生对所学知识点的基本概念、基本证明、基本运算问题的掌握程度进行考核,以检验教学效果,总结学习情况,寻找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从而达到促进教学改革、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的目的。
  (3)论文
  论文结合课堂教学内容,引导学生探讨相关问题,写出对学习有指导意义的文章。
  2.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的具体办法按学院及教务处相关文件执行。高等代数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等按高等代数教学纲要的要求内容结合每学期的具体情况酌情安排。一般出四套试卷,并给出标准答案,集体阅卷,并按照学院及教务处的要求进行卷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