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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学院2011版人才培养方案》思政部课程设置
(一)开设课程
1.本科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共48学时,其中理论学时28学时,2学分;实践学时20学时,1学分,第一学期)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共48学时,3学分,第二学期)
(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共32学时,2学分,第二或第三学期)
(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共96学时,6学分,第三、四学期;其中理论课时64学时,第三、第四学期理论课时各32学时,各2学分;实践课时32学时,2学分)
(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共32学时,2学分,第一至五学期,分别为8、8、8、4、4课时安排,评定一个综合成绩)
(6)《形势与政策》(共48学时,3学分,第一至六学期,每学期8课时,分别评定成绩)
(备注:试点学院或专业任课学期有所不同,但课时和学分不变)
2.高职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共48学时,2+1学分,理论28学时,课外20学时,第一学期)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共64学时,3+1学分,理论48学时,课外16学时,第二学期)
(3)《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共32学时,1+1学分,第一至四学期,分别为8课时安排,评定一个综合成绩)
(4)《形势与政策》(32学时,1学分,第一至四学期,每学期8课时,分别评定成绩)
(二)学时学分
1.总学时454学时,总学分27.5学分;
2.本科——总学时300学时,总学分19学分;其中思政课:236学时,总学分15学分;
本科:思政课4门必修课程安排在1-4学期,总学分14学分、224学时(含课外52学时);《形势与政策》课程专题讲座,1-6学期开课,每学期8学时,共计3学分(不计入课内学分)、48学时;《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专题讲座,第一至五学期,(2)学分(不计入课内学分),32学时。
3.高职——总学时176学时,总学分10学分;其中思政课:112学时,7学分;
高职:思政课2门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安排在第1-2学期;《形势与政策》课程专题讲座,1-4学期开课,每学期8学时,共计1学分(不计入课内学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专题讲座,第一至四学期,1+(1)学分(不计入课内学分),32学时。
辽东学院社会科学部课程设置(2009版)
(一)第一学期
1.本科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简称“基础”),总学时 42学时(本科讲授33学时,实践9学时),2.5学分。
2.高职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简称“基础”),总学时 42学时(讲授36学时,实训6学时),2.5学分。
3.本科的《心理健康教育》,总学时16学时,1学分。
4.高职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总学时16学时(讲授14学时,实训2学时),1学分。
(二)第二学期
1.高职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简称“概论”),总学时64学时(讲授56学时,实训8学时),4学分;
2.本科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简称“原理”),总学时48学时(讲授39学时,实践9学时),3学分。
(三)第三学期
本科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简称“概论”), 总学时32学时(讲授26学时,实践6学时),2学分。
(四)第四学期
本科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简称“概论”), 总学时64学时(讲授52学时,实践12学时),4学分。
(五)第五学期
本科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简称“纲要”),总学时32学时(讲授26学时,实践6学时),2学分。
(六)“形势与政策”课
1.本科的《形势与政策》课总学时48学时,3学分,分1-6学期开设,每学期8学时,0.5学分;
2.高职的《形势与政策》课总学时32学时,1学分,分1-4学期开设,每学期8学时,0.25学分。 |